【医保政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老年人群幸福保障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9亿,占总人口的21.1%。其中失能失智老人,也就是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约3500万,相当于每8位60周岁以上老人中就有一位失能老人。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到5800万左右。如何照顾好失能老人,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的长期照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目前在我国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主要由子女等家属和老人本人承担,这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失能老人的支付意愿和其实际支付水平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有着显著的资金缺口。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照护功能逐渐弱化,失能老人的照护亟需家庭外部的保障支持,长期护理险正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

所谓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


什么是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目前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在职、退休人员,符合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受理条件,可以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待遇形式有三种: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根据失能人员的不同医疗需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有三种医疗护理方式。居家护理,是在家中接受医护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进户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模式;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是在定点机构住院并享受医护人员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及生活照护。


报销比例

居家护理、机构护理:96%

医疗专护医疗费用:92%


居家护理、机构护理适用的病种

1、患有以下慢性疾病:脑卒中后遗症(至少一侧下肢肌力为0-Ш级)、帕金森病(重度)、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晚期(多个关节严重变形)或其他严重慢性骨关节病影响持物和行走、植物人、终末期恶性肿瘤(呈恶病质状态);

2、需长期保留胃管、尿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各种管道;

3、高龄患者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重病;

4、患其他严重慢性病、外伤等导致全身瘫痪、截瘫。


可申请医疗专护护理的病种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及导尿管),需定期对创面进行处理的;

2、需长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神经系统疾病、骨关节疾病、外伤等导致昏迷、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双下肢肌力或单侧上下肢肌力均为0-Ⅱ级,需要医疗护理的;

4、髋部骨折未手术、下肢骨不连(腓骨除外)、慢性骨髓炎,需要医疗护理的。


     目前医院能提供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服务,给予失能、半失能老人更专业的医疗及照护服务。如果您或家人有相关需求,可随时咨询,医院将提供专业化的、持续性的安全健康照护,为您排忧解难,承托起更多老人的幸福晚年。


咨询电话:0536-8957939(医保科)


数据来源:《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